台北三重地區汽車借款當鋪論壇
標題:
案例六 仅融資不融物,應按民間借貸處理
[打印本頁]
作者:
admin
時間:
2024-4-2 16:40
標題:
案例六 仅融資不融物,應按民間借貸處理
原告某融資租赁公司與被告严某签定車辆融資租赁合同,商定被告严某将其所有的車辆讓渡给原告,被告再采纳售後回租的方法租用该車辆,并向原告付出房
乾癬藥膏
,錢,租赁本金為57830元,即原告采辦该
訓練腹肌器材
, 車辆的全数本錢,租赁刻日24個月,原告依照融資年利率8%收取利錢,
SEO
,被告采纳等額房錢方法付出房錢。合同還商定車辆挂号在被告名下,可是原告系車辆所有權人。原、被告两邊另签定車辆典質合同,商定被告将車辆典質给原告,并打點了典質挂号。合同签定後被告向原告付款2615.49元
洗車水槍
,,以後再未付款,故原奉告至法院,主意被告付出残剩房錢,并主意對涉案典質車辆享有優先受偿權。為证實被告已付款與未付款環境,原告供给過期账户明细表,该明细表载明被告每期應還房錢及對應的本金、利錢明细,此中每個月還款本金逐月递增,利錢逐月递減,每個月房錢稳定。
【裁判要旨】
連云港市海州區人民法院認為,融資租赁合同應同時具有融資與融物的特性,本案中,原、被告商定車辆所有權報酬原告,但同時又将車辆典質给原告,原告既是車辆所有權人,又是車辆典質權人,存在抵牾。且原告将被告的房錢分為本金和利錢,與銀行等額本息貸款模式一致。综合以上身分,原、被告之間并未現實產生交易車辆再回租的究竟,两邊之間签定的合同名為融資租赁合同,實為民間假貸法令瓜葛。
【典范意义】
融資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赁物的選擇,向出賣人采辦租赁物,提供應承租人利用,承租人付出房錢的合同。融資租赁合同應具有融資與融物两重特性,租赁物客觀
睡眠保健食品
,存在且所有權應由出賣人轉移给出租人系融資租赁合同區分于告貸合同的首要特性,没有租赁物所有權的轉移,唯一資金的融通,不组成融資租赁法令瓜葛。两邊之間签定的合同名為融資租赁合同,實為民間假貸法令瓜葛。一些融資、典當等企
牙周病症狀
,業,没有谋划放貸营業天資,變相從事放貸营業,轻易激發金融危害和社會問題,侵扰經濟和社會秩序。法院审理该類案件時應谨慎處置,若是案件多,還應認定為职業放貸,假貸合同按無效處置。
歡迎光臨 台北三重地區汽車借款當鋪論壇 (https://vip.0289720677.com.tw/)
Powered by Discuz! X3.3